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
一、指导思想
毕业生就业之前开展实习与见习活动,目的是能够使学生专业能力得到增强的实践活动,在毕业之前多感受不一样的职业环境、进一步明确自己未来想要选择的职业方向,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更加深刻的理解书本所学知识。
二、工作原则
1. 中职学生,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为期6个月实习。
2. 实习期间,签订实习协议,因在校生尚不具备劳动者的特定身份,不签订劳动合同,按照在校生管理。
3. 见习学生,不构成劳动关系,签订就业见习协议。
三、就业服务
1. 按照专业进行就业指导服务,开展毕业生和企业双向选择推介会,指导学生就业,指导签订就业合同。
2. 实施就业全程服务,全程指导学生实现就业,签订劳动合同。
3. 实施就业追踪服务,需要再次安置就业学生,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提起申请,招生就业办公室实施再就业服务,全程指导就业工作。
四、服务咨询
1. 咨询地点: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